人类新史

一次改写人类命运的尝试

让我们回到启蒙时代。

重写初民世界的历史

自由和平等有直接必要的关联吗?

人追求的首先是自由或自主性,而不是平等。“平等在这里是自由的直接延伸;事实上,平等是自由的表达。”

决定的一个突出例证。作者所讲的自由包含三项主要内容:迁徙自由,不服从他人命令的自由,塑造全新社会现实的自由或在不同社会现实之间来回切换的自由

第一章 告别人类的童年 或言,为什么这不是一本关于不平等起源的书

 

相比之下,“不平等”这样的词听起来几乎就是在鼓励折中和妥协。我们可以想象推翻资本主义或打破国家权力,但是并不清楚消除不平等意味着什么。(哪种不平等?财富?机会?人们得达到多平等,才能说我们已经“消除了不平等”?)用“不平等”一词来界定社会问题适用于一个技术官僚改良者(technocratic reformer)的时代,这些人从一开始就假定了真正的社会转型是不可能实现的。

第二章 邪恶的自由 原住民批评与进步神话

 

在中世纪,世界其他地方听说过西欧的人,大多会认为那是一个偏远无趣的落后地区,满是宗教狂热分子,他们除了偶尔攻击邻居(“十字军运动”),对全球贸易和世界政治基本上没什么影响

生而为人本身赋予了人类什么权利?也即是说,即便在自然状态下,没有哲学文献和启示宗教的教导,也没有成文的法律,人能够“天然地”拥有什么权利?这个问题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这也是早期传教士或旅行者对美洲的描述中,真正在概念上挑战着今天大部分读者的地方。我们中的大多数只是想当然将那些17世纪的“西方”观察者当作我们自己的早期版本,而美洲原住民则代表着一个根本上异质甚至是不可知的他者。但实际上,这些文本的作者在很多方面与我们完全不同。当谈及个人自由、男女平等、性道德、主权在民,甚至包括精神分析理论时, 美洲原住民的态度可能远比17世纪欧洲人的态度更接近读者自身。

在他们自己的社会中,不存在什么明显的手段可以将财富转变为对他人的权力(其结果是财富的差异对个体自由没有什么影响),而在法国,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对财产的权力可以直接转化为对其他人的权力。

第三章 解封冰河时代 锁链内外:人类政治的多重可能

其实我也好奇过,所谓的新时期时代和旧石器时代为什么不能继续细分下去。没有文字可考的历史我们太过无力只能以来考古。

不存在唯一的模式。唯一一致的现象就是变动的事实本身,以及随之而来的对不同社会可能性的认识。所有这些都证实了,寻找“社会不平等的起源”确实是在问错误的问题。

德莫克拉西制度是一切的终点吗?

如果人类在我们的大部分历史中,都在不同的社会安排之间来回穿梭,有规律地建立和取消等级制度,那么,也许真正的问题应该是:“我们是如何陷入僵局的?”我们是如何最终落入一种单一模式的?政治自觉曾如此典型地存在于我们这个物种中间,我们是如何失去这种自觉的?我们从何时开始不再把显赫与屈从看作暂时的权宜之计或者某种盛大的季节性戏剧中的仪式排场,而将它们视为人类状况中不可避免的要素?如果我们一开始只是在玩游戏,那么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忘记了自己在游戏?

 

长久以来,我们一直在制造神话。结果是,我们多半问错了问题:节日仪式是权威的表达,还是社会创造力的载体?它们是反动的还是进步的?我们最早的祖先是简单而平等的,还是复杂而分层的?人类本性是纯真的还是堕落的?作为一个物种,我们本质上是合作的还是竞争的,善良的还是自私的,善的还是恶的?

也许所有这些问题都让我们忽略了起初真正使我们成其为人类的东西,那就是我们作为道德的和社会的存在,在这些选择中穿梭协调的能力。正如我们已经观察到的,对一条鱼或一只刺猬提出任何此类问题都是没有意义的。动物生活在一种“超善恶”的状态中,这正是尼采梦想中人类也该追求的状态。也许我们注定要一直为这些事情争论不休。但当然,更有趣的是开始问其他问题。长久以来,一种钟摆式运动牢牢牵制住了一代又一代的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将他们的目光从霍布斯引向卢梭,从卢梭引向霍布斯,如此反复——是时候让钟摆停一停了。我们在讲述人类故事的开端时,不用再在平等主义和等级制之间艰难抉择

第四章 自由民、文化的起源和私有财产的出现

我们是如何陷入僵局的?一些人类社会是如何开始脱离我们早期祖先标志性的灵活多变的安排,以至于某些个体或群体能够宣称具有凌驾于其他人之上的恒久权力:男人对女人的权力、长者对青年的权力,以及最终出现的祭司阶层、战士贵族和实际意义上的统治者?

平等社会的定义是什么?

如果①在一个给定的社会中,大多数人都觉得他们在公认的极其重要的某个或某些方面理应是一样的,②这个理想在实践中大致达成了,那么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平等主义的社会。

另一种界定方式是这样的。如果所有社会都是围绕着某些核心价值(财富、虔诚、美、自由、知识、战斗力)组织起来的,那么“平等主义社会”就意味着其中的每个人(或几乎每个人)都同意,这些最高价值应当被均等分配,并且通常来说它们确实实现了均等分配。如果财富被视为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那么每个人都差不多同等富有。如果学习最受重视,那么每个人都能有平等的机会获得知识。如果最重要的是人与神的关系,那么一个没有祭司、每个人都可以平等地踏入祭拜场所的社会就是平等主义的。

从第一批农民在中东出现到我们习惯上所说的早期国家的兴起,中间相隔了差不多有6000年的时间;而在世界上很多地方,农业从来没有导致近似于国家的东西出现。

人群所关心的不是形式上的自由,而更多是实质上的自由。 他们对旅行的权利不感兴趣,而对实际旅行的可能性感兴趣

哪种社会更接近人类的原始状态?是随遇而安的哈扎人,还是加利福尼亚西北部勤劳的觅食者?看到现在的读者应该明白,我们恰恰不该这么问。真正“原始”的状态并不存在。任何坚持认为存在唯一原始状态的人,本质上都是在编造神话(至少萨林斯在这方面相当诚实)。在一些人转向农业之前,人类已经用了几万年的时间来试验不同的生活方式。因此,我们最好是考察变化的整体方向,看看它如何帮助理解我们的那个问题:灵活和自由似乎一度是我们社会制度的基本特点,人类是如何几乎完全失去了它们,并最终陷入永恒的支配与从属关系之中的?

殖民者对原住民土地的侵占往往始于某种似是而非的主张,即觅食者生活在自然状态中,这意味着他们是土地的一部分,但并不合法拥有土地。而将其从土地上驱逐的理由是,当前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居民没有真正在土地上耕作。这一论点可以追溯到约翰·洛克的《政府论(下篇)》(Second Treatise of Government,1690),在这本书中他认为,财产权必然来自劳动。在耕种土地时,人们“将自己的劳动(与土地)混合在一起”;因此土地成为人自身的延伸

像Gardner所说的,“虽然非觅食者倾向于向儿童灌输服从和责任,但觅食者倾向于强调自力更生、独立和个人成就

这是另一个痛苦但清晰的例证,表明在仪式场合中观察到的行为如何一反日常生活中自由且平等的关系。只有在这样的场合中,排他性的(神圣的)财产形式才存在,严格的、自上而下的等级制度才得以实施,发出的命令才会得到尽职尽责的服从。

第五章 为何加拿大觅食者蓄奴而他们的加利福尼亚邻居却没有

从农业开始,从所谓的前工业化的社会开始。

莫斯写道:“社会通过互相借鉴而生存,但它们通过拒绝而非接受借鉴来自我界定。”

我们先定义一下奴隶制本身。奴隶与农奴、苦力(peon) 、俘虏或囚犯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们缺乏社会联结。至少在法律的意义上,奴隶没有家庭、没有亲属、没有社区;他们不能做出任何承诺,也不能与其他人建立持续的联系。这就是为什么英语中的“自由”(free)一词其实来自“朋友”(friend)的词根。奴隶不可能有朋友,由于完全处于他人的权力之下,他们不能对别人做出承诺,他们唯一的义务就是完全遵循主人的指示

用行为生态学的技术语言来说,鱼是“前期投入”型(front-loaded)。你必须立即完成大部分制作工序。因此可以说,决定严重依赖鱼类也是在作茧自缚,尽管单论营养,这无疑是合理的。这意味着要花大量心血加工和打包食物(不仅是腌肉,还有脂肪和油),制成耐贮存的储粮,同时也对强盗形成了难以抵抗的诱惑。 反观橡子和松子,既没有这样的风险,也没有这样的诱惑。它们是“后期投入”型(back-loaded)。收获橡子和松子是简单且相当悠闲的事, 而且关键是,它们在储存前不需要加工。相反,大多数费事的工作只需要在食用前做:将它们过滤研磨来制作粥、糕与饼干(这与烟熏鱼截然相反,后者甚至可以不加烹饪直接吃

“语言诉说着我们。”(Language speaks us.)我们注定要无休止地执行并不是由我们自己创造的行为模式(实际上,它们不是任何人创造的),直到文化板块发生了地壳运动般的剧变,使我们置身于一个崭新却同样无法解释的制度安排中。

支配起始于家庭。这些支配性制度安排成为政治论争的主题,本身并不意味着它们在起源上就是政治性的。奴隶制起源于战争。但是无论在哪里,我们看到的奴隶制首先都是一种家庭制度。等级制和财产或许来自神圣之物的概念,但最残酷的剥削形式源自最为亲密的社会关系:作为被扭曲的养育、爱与照护。当然了,这些都不起源于政府

第六章 从未发生的革命:新石器时代的人们如何避开农业

 

瓦尔·赫拉利在这一点上振振有词,请我们“从小麦的角度思考一下农业革命”。他指出,1万年前,小麦不过是野草的一种,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但是短短几千年内,它就遍布了地球的大部分区域。这是如何发生的?赫拉利认为,答案是小麦通过操控利用智人取得了这种优势地位。他写道:“这种猿类(智人)直到大约1万年前都过着颇为舒适的狩猎和采集生活,但后来则开始在种植小麦方面投入越来越多的精力。”如果小麦不喜欢石头,人就得把田里的石头清理干净;如果小麦不愿与其他植物共享空间,人就必须顶着大太阳辛苦除草;如果小麦渴了,人就不得不把水从一地运到另一地;不一而足。

这番雄辩似乎无以反驳。但首先我们得接受这一前提,即“从小麦的角度”来看整个过程的确是有意义的。仔细想想,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人类是大脑非常发达且智能的灵长目,而小麦呢……是一种草(禾本科)。当然,确实有一些非人类物种完成了某种意义上的自我驯化,包括家鼠和麻雀,很可能还有狗,这些碰巧都出现在中东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村庄中。同样毫无疑问的是,从长线来看,我们的物种成了自己农作物的奴隶:小麦、稻、谷子和玉米养活了世界,我们很难想象没有它们的现代生活。

如果接受农耕实际上使人类,或者人类中的一小部分,踏上了远离暴力支配的道路,那么差错又出在哪里?

 

理学能够在多大限度上解释历史而不仅仅是充实历史?

第八章 亚欧大陆第一批城市居民,以及他们如何在没有国王的情况下建起城市

 

(根据邓巴的说法,在通过酋长和行政长官来管理社会事务之前,我们大脑只能维持跟150人的稳定可靠关系

大型的“神明之家”不仅被用于举办仪式。人们在此监管货物和产业,一个市民团体在此发展出教育机制,这些很快成为城市生活这种特殊生活方式的核心

至此我们对神明之家到底了解了多少?至少有一点是清楚无误的,就是它们更像工厂而不是教堂。有证据显示,即使是最初的神明之家也有大量可供调用的人力,并设有作坊和原材料仓储

德威克最初关注的是史诗大传统(北欧的萨迦、荷马史诗、罗摩衍那)为什么总是出现在与城市文明有接触且往往受雇于当时城市文明的人群中,而这群人最终却拒绝了城市文明的价值观。很长一段时间,他的“英雄社会”概念并不受欢迎:人们广泛认为,这种社会并不真的存在,而是被史诗建构出来的,就像荷马撰写的《伊利亚特》。

Treherne 1995: 129.

我们不是在说世界各地最早的一批城市无一例外都建立在平等主义原则上(事实上,我们很快就会看到一个反例)。我们想说的是,考古证据揭示出这种平等主义模式惊人的普遍性,而这反驳了传统的进化论观点对人类社会规模效应的假设。我们目前考察过的几个案例——乌克兰超大遗址、乌鲁克时期的美索不达米亚、印度河谷——说明,有组织的人类聚落在规模上的急剧扩张,并没有导致财富和权力集中到统治精英手上。

第九章 社会住房和民主在美洲的本土起源

 

我们好自诩,欧洲人给美洲带去的不仅是这些杀人利器,还有现代工业民主,相关要素此前在美洲大陆上无处可觅,连萌芽都不存在。据信,这些是作为一个完整的文化包传过去的:先进的冶金技术、畜力交通工具、字母书写系统,还有对于技术进步不可或缺的那种自由思想。与此相对,“本地人”据信生活在某种完全不同的、近乎神秘主义的宇宙中。他们天生就不会为政治建制展开辩论,也不会通过深思熟虑的协商过程做出改变世界历史进程的重大决定;如果有欧洲来的人观察到他们这么做了,那观察者要么是看走了眼,要么是把自己心中的民主政治理念投射到了“印第安人”身上,哪怕当时的欧洲本身也没怎么践行过这些民主理念。

如前所见,这种解读历史的方式对于启蒙哲学家而言同样陌生。他们更倾向于认为自己的自由和平等理想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新大陆人民,并且不确定这样的理想能否与工业进步并存。我们又一次站在了强大的现代神话面前

第十章 为何国家没有起源 主权、官僚制和政治不起眼的开端

想起了翦商里的人祭。

首要的自由形式:迁徙的自由、不服从命令的自由、重组社会关系的自由

三条原则,权且称之为暴力控制、信息控制和个人魅力(charisma) ,同样也是社会权力的三个可能的基础。 暴力威胁往往最可靠,这就是为什么它已成为世界各地统一的法律制度基础;个人魅力往往最短暂易逝。三者通常在一定程度上共存。即使在人际暴力罕见的社会中,也可能存在基于知识的等级制。具体是哪种知识甚至都无关紧要,它可能是某些技术要领(例如熔炼铜或使用草药),也可能是我们眼中的一派胡言(二十七重地狱和三十九重天堂的名字,以及可能会在那里遇到的各种生物)。

历史学和考古学中充满了“后”(post)、“原”(proto)、“中间”(intermediate)乃至“终”(terminal)这样的术语。在一定程度上,这是20世纪早期文化理论的产物

世界上几乎每个最终确立起君主制的地方,从早王朝时期的美索不达米亚城邦乌尔,到努比亚的科玛(Kerma)政体,再到商代中国,都能找到有数十、成百,偶尔上千陪葬者的王陵

这些大规模屠杀,我们最好三思,因为现在大部分考古学家将之看作一项可靠证据,标志着当地社会正在经历某种“国家形成”进程。这些杀戮遵循的模式惊人地一致。它们几乎不约而同地成为新帝国或新王国建立之初几代人的墓葬标志,也常常被敌对阵营的精英们模仿;然后这些实践逐渐消失[尽管有时会以衰减后的形式存续,例如在南亚很多地方,常见于刹帝利家族中的“萨蒂”(sati,寡妇殉夫)现象]。最初,王家葬礼上的仪式性杀戮往往蔚为壮观:仿佛一位统治者的死亡意味着主权刹那间挣脱了仪式桎梏,引发了某种政治上的超新星大爆炸,摧毁了所到之处的一切,包括王国中一些最位高权重的人。

为什么早期的王国非得如此行事?为什么它们在权力稳固之后便不再这样做了?

家诞生之际的埃及究竟为何要进行这样的仪式性杀戮?陪葬的实际意义是什么?是为了保护故主不被尘世叨扰,还是为了避免故主干扰人间?为何被献祭的人中包含了那么多明显一辈子都在照料国王的人,其中最可能的有妃嫔、侍卫、官员、厨师、马夫、优伶、宫廷侏儒及其他仆从,并按照角色或职业依序环绕在王陵周围?这里有个可怕的悖论。一方面,这种仪式似乎是对爱与忠诚的极致表达,因为有一群人通过奉膳、更衣、打理仪容、病中照料、共度孤独等日复一日的操持使国王成其为国王,而这群人甘愿赴死以保证国王在死后依然是国王。同时另一方面,这些墓也极致地说明,对一位统治者而言,再亲近的手下也可以被当作私人财产随意处置,就像对待几张毛毯、几块棋盘或者几罐麦子一样。很多人猜测过这一切意味着什么。说不定5000多年前,那些安置尸体的人也在琢磨这个问题。

我们已提到过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都假定存在的三种原始自由:迁徙的自由、不服从的自由、创造或改变社会关系的自由。我们还注意到,英语中“自由”(free)的词源是日耳曼语中表示“朋友”的词,因为不同于自由民,奴隶是无法结交朋友的,原因是奴隶不能做出保证或承诺。做出承诺的自由是我们所说的第三种自由中最基本和最起码的要素,就像从困境中抽身是第一种自由中最基本的要素一样。事实上,在所有人类语言中,最早被记录下来的“自由”一词是苏美尔语的ama(r)-gi,其字面意思是“回到母亲身边”,因为苏美尔国王会定期颁布债务自由法令,免除所有非商业性债务,有时候还会允许那些在债主家中劳作的债务工回到自家亲人身边。

有人或许会问,一切人类自由的最基本要素,即做出承诺并由此建立关系的自由,怎么会走向完全相反的方向,变成了劳役偿债制、农奴制或永久性的奴隶制?我们认为,这个转变恰恰发生在承诺变得去个人化且可以转让之时——简而言之,被官僚化之时。

国家官僚制之于照料原则,就像金钱之于承诺:在这两种情形下我们都发现,社会生活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之一被数学和暴力的合流所侵蚀。

以为“文明”和“国家”是结合在一起的实体,是历史打包传给我们的(只能接受或拒绝,一旦决定就无法回头),而现在历史证明,这些术语实际上指的是各种元素的复杂混合物,这些元素有完全不同的缘起,而且当前正在彼此渐行渐远。从这个角度看,要反思社会进化论的基本前提假设,就是要反思政治这一概念本身。

第十一章 回到起点 论原住民批评的历史根基

 

这群声称坚信自由、民主、女权的世界史讲述者,依然在把人类历史中相对自由、民主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时代当作“黑暗时代”。与之相似,正如我们所见,“文明”的概念很大程度上依然局限于以强横贵族、帝国征服和使用奴隶劳工为主要特征的社会

 

在人类学上,一般而言,如果你想知道一个社会最核心的价值观,最好是看看他们认为哪种行为最恶毒;想要知道他们认为哪种行为最恶毒,最好的办法是看看他们对巫师的看法。对于长屋联盟而言,发号施令被认为是和生食人肉一样罪大恶极的行为。

 

这里特别有意思,不可以命令别人,但是可以通过梦境剥夺。

如果对一个易洛魁社会的成员下命令,一定会被此人激烈拒绝,因为这危及了个人的自主权,但唯一的例外,恰恰是梦境

第十二章 结论 万物的黎明

 

无法解释为何那样一个文明不能自然而然地传播;换言之,为何欧洲列强在过去的差不多500年间要用枪指着人们的脑袋以迫使他们接受那个文明。(还有,如果处于“蒙昧”状态天然是悲惨不堪的,为何有那么多西方人一旦可以选择,就会在第一时间迫不及待地转而投奔那种状态。

 

社会科学的构思和搭建围绕着两个核心问题:①启蒙运动的擘画,即科学进步和道德进步的统一以及改善人类社会的方案,哪里出了问题?②为何好心好意修复社会问题的努力却常常招致更坏的结果?

 

伊利亚德认为,历史事件往往就这样消融于原型之中。如果任何一个生活于他所谓的传统社会中的人确实做成了某件大事,例如建立或摧毁一座城池,或是谱出一首独特乐章,其成就最终都会被归功于某个神话人物。另一种取而代之的观念,即历史其实是朝某个方向而去的(末日、审判、救赎),被伊利亚德称为“线性时间”,其中历史事件的重要性取决于与未来而非与过去的关系。

 

如果人类历史上确实犯下过什么可怕的大错——从当前世界的状况来看,很难否认这一点——那错误或许就始于人们不再能这样自由地去想象和践行其他社会存在形式的那一刻,错误严重到今天的有些人甚至觉得这样一种自由在人类历史上的大部分阶段根本不曾存在或无人行使

 

仔细想,大部分我们所谓默认的自由权(freedoms),例如“言论自由”“追求幸福”,根本不是真正的社会自由,你可以自由地说任何你想说的,但是如果没有人在乎或倾听,就毫无意义。同样,你可以怎么快乐怎么来,但是如果你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也没什么意义。可以说,被默认为自由权的东西,通常建立在卢梭《论不平等》的第二部分打造的幻象上:一种孤立的人类生活的幻象。

 

所有这些政体都在自身体系的巅峰期发展出蔚为壮观的暴力(不论暴力是作为君主主权的直接延伸还是以神明之名被实施);它们都在一定程度上以父权制家庭组织为蓝本打造自己的权力中心——朝廷或宫廷。这仅仅是巧合吗?仔细想想,同样特征的组合也能在大部分后来的王国或帝国中找到,例如汉、阿兹特克或罗马。在每个例子中,父权制家庭和军事力量都紧密相关。但为什么会是这样?

 

照护和支配之间的这种联系,或更好的表述是,这种混同,对于理解一些更大的问题至关重要:关于我们如何失去了通过重建彼此关系从而自由地自我再创造的能力,关于我们如何陷入了僵局,关于为何我们现在只能将过去或未来视为从小号牢笼向更大牢笼的过渡

 

在发展科学手段以了解我们的过去时,我们暴露了“社会科学”神话性的底层结构——曾经貌似坚不可摧的公理,那些我们借以形成自我认识的稳固支点,如今正如鼠四散。如果不是为了重新塑造我们有关自己是谁、要往哪去的概念,我们要所有这些新知识干什么?换言之,如果不是为了重新发现我们的第三种基本自由:创造新的、不同的社会现实的自由,我们要所有这些新知识干什么?

神话本身不构成问题,不应该被错误地视为坏的或幼稚的科学。就像所有社会都有自己的科学,所有社会也都有自己的神话。神话是人类社会为经验赋予结构和意义的方式,但是,我们在过去几个世纪中所采用的更大的历史神话结构根本不再奏效,它们无法契合摆在我们眼前的证据,而它们所拥护的结构和意义庸俗又陈腐,且在政治上是灾难性的。

我们活在神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