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生活的真正理解其实从来不是靠技术意义上的“精确性”达成的。
读完全球猎身几年之后读的,尤其是进入社会之后读又是一种别样的感受。
对比《全球猎身》,《浙江村》的最大不同是作者被“卷入”的程度——作者是切切实实地被卷入了浙江村的变迁和诸多活动中,所以叙述出来的口吻也更加亲切,而全球猎身更多是一种旁观者的视角了。
老司”在温州话中是指有技术的人,如“剃头老司”“炒菜老司”等。有意思的是,北京人现在把这些雇工叫作“老师”。这显然是跟着温州人在叫,但又不知道究竟是哪两个字的缘故。温州人自己也不知道“老司”是哪两个字,在说普通话的时候又反过来跟着北京人,把自己的雇工叫作“老师
当温州人在一地聚居到一定程度,由于他们从事的产业很雷同,竞争势必加剧,为降低竞争、保持利润率,就要开拓新的领地。1988年前后,就有人从北京向四川、河北省各地区,
“浙江村人”认为:越是小本的生意,越要在大地方做,因为那里老乡多,“就跟火车站人挤人一样,不用你自己用力,抬着你就走了”。而有了一定的资本,到小地方做,资本的利用率反而高。
扩散又是怎样发生的呢?我发现,扩散和合作关系的变动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这几个案例中我们看到,并不是人们先决定了要扩散流动,才去组织新的核心系。而是,大家几乎形成了这样的习惯意识:一个核心系不能维持太长的时间。人们随时都在准备组织新的合作关系。在有了新的合作意向之后,人们根据这个合作关系的优势,选择新的流入地以求发展。
那么为什么不把一个核心系长期维持下去呢?这是人们的经验总结,如果同一组亲友关系和生意关系长期重合,很容易“难为情”(尴尬)。亲友关系和生意关系的重合的最大好处,是省去了事先的关系界定和制度安排的麻烦。模糊化的关系使合作很容易启动。但是最大的问题是内部不能形成一定的结构,很容易出现两方面的摩擦。(一)他们经常强调的“意见观点不一致”。其实观点不一致并不重要,人和人的合作中总是充满不一致的,重要的是,这种模糊的关系是不分你我,内部没有结构,没有办法解决这不一致。(二)没有彼此监督的能力和制度。只要有一方稍微不自觉,或者稍微多疑一点,合作马上陷入僵局。在这个时候,作为亲友的合作者又很难有动力把彼此的关系重新加以界定。最好的办法就是客气地分手。如果不终止,整个“系”的关系都要受到威胁。
促进扩散流动的这一原因,也是“浙江村”内成规模企业的姗姗来迟的原因之一。人们常常认为,中国的小企业难以迅速发展,是因为中国人只信任自己的人,而不欢迎专业的管理者。瑞丁(Redding,1990)认为中国人不愿意用外来人,是由于中国长期没有保护财产权利的法律制度,使得人们只用自己信得过的人,抵抗外来的对财产的掠夺。但是靠内部人的合作,为什么又不能发展出大的企业呢?从“浙江村”来看,关键不是信任谁不信任谁的问题,而是难以把信任落实为有效率的运作方式。基于亲友关系的生意关系要求“平等”,不允许产生明显的管理结构。
在“浙江村”和“流动经营网络”形成的中早期,资本的积累主要不用于生产和经营规模的扩大,而用于网络的不断扩展,通过提高流通效率来弥补生产规模偏小的不足。我们可以把扩散流动看作是对企业组织的一种替代。其后果是,单个的大企业为数甚少,但是全社区的整体发展得到促进。
“浙江村”资金体系的特点在于,其功能完全在于帮助资金的流转,而不在于融资。那么我们不免奇怪:这里为什么没有成型的融资组织呢?我们一定要意识到“浙江村”内另一个潜在金融体系的存在。以代销为典型,它不仅是一种关于产品的合作方式,而且造成了错综复杂、互相借账的资金链。大家都不太见到钱,但经营却因此而高效地运转。
呈会的背后恐怕也表现人们对人际关系的另一种理解。它不强调多个人之间的“公共性”,而是要突出每一个人。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利益在哪里,而且每个人所获利益之间的差别也都是可计算的,下次若再聚在一起,就可以以其他方式补偿。温州人很不愿意接受一个模糊的“公共”概念。既不接受模糊的“公共”概念,但又意识到大家必须聚在一起,这也启发我想到“关系丛”。
呈会还能被更加复杂地利用。组织呈会的人并不再是需要帮助的人,参加者也并不限于要来帮助他的亲戚朋友。组织会的目的是要组织到资金,再往外贷,成了一种“农村金融家俱乐部”。比如一个人手里有不到3万块钱,拿这点钱是做不出什么名堂的。要是她参加了一个“5万会”,又拿的是头会,那么她在付出了7250之后,半年后就拿到50000元。钱一到手,马上按2分半,或者是3分的年息转给别人。到第三次给会里交钱时,她从她的债主身上收到的钱已经足够她在会上交钱。在温州,人们以“盏”称会的个数。我常常听到人们互相问这样的问题:你搞了或者是参加了“几盏会”?一个人越是多参加“盏”会,也就意味着她越能调用大量的资金。这是上面所说的职业“中人”的一个资金来源。
在集体流动中,决策并不来自个体对成本—收益的计算,而来自一种“社会惯性”(social momentum)。刘泽波说:“我们总觉得北京是块肥肉,开始不愿意让太多的人知道。但到87年,就再也瞒不住了,人们纷纷上来。”根据1996年虹桥镇的统计数字,该镇共24581户,88293人。劳动力33567,外出10429,出省的9720人。
从事实上看,人们很难再返故土,但大家在观念上还是念念不忘“要回来”。房子盖在家里,积极发展家里的公共事业,只有在这里才感到在真正地生活。流出地对他们既不是“家”,又不是“家乡”。是意识中的“家”,但在事实中又更像“家乡”。这一事实与观念的脱节,怕也是当今中国人口流动中的一个特色吧。
可见,由于家族网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流动和分层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温州那位干部的观点也不是一点没有根据。在家里生意做亏了的人,往往把外出看作一条退路,因为外出所需要的资本量明显要小。河深桥村的前一任书记“犯了事”(在批宅基地的时候收受贿赂,被镇组织部免职),也放弃了在家里的产业,跑到西安做服装生意。跨越边界的社区的形成,增加了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按过去的“流动促进现代化”的观点和我们的直觉,外出应该削弱家族关系和观念;但家族又在流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究竟该怎么看待彼此的关系呢?
首先应该指出的是,对流动发生影响的家族,和严格意义上的家族已经有很大不同。我们原来说的“家族”,不仅指同族的人,而且包括家族内部的等级结构,它的一套规则。但是现在的家族,主要是指它的网络关系。用一个“浙江村人”的生动的说法,是在用它的“印”。“印”是“明显的痕迹”的意思。比如一个盛热水的水杯子在塑料布上烫了一个圈,这个痕迹叫“印”。在用“印”这个字的时候,人们并不强调痕迹本身,而是要强调“曾有一个水杯在这里出现过”——“你看,印还在这里呢!”对人们的流动有直接影响的乃是这个家族之印,精确地说,是“家族关系”,而不是家族本身。
人口外流和家族的关系,与它和社区的关系相似。家族为流动提供了关系网络;同时,他们毕竟需要操作一些文化仪式来强化他们流动中的关系,毕竟需要一些仪式来表现他们对生活的理解,于是家族的“印”又成了他们的依托。我们固然不能说流动使家族消失了,但是我们也不能说流动使家族强化了,最重要的,还是他们“再造关系”的实践过程。
“浙江村人”在很多方面精明过人,但对电脑却是盲目崇拜。凡是屏幕加键盘,就相信能给自己的孩子带来非凡的智慧。
“浙江村人”讲出了“冤冤相报何时休”的话。“浙江村”内的纠纷虽多,却没有发展出像家族械斗那样的长期僵持的矛盾,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系”的结构。在传统家族内部,各种关系高度重合,对外封闭,和其他圈子一旦摩擦,很难化解。而“浙江村”内则亲友关系和生意关系相交叉,各种关系又将辐射到其他更多的关系,是开放的。即使在发生了较强烈的冲突后,人们能够寻求多种方法来解决它。在农村的传统社区,维护家族关系本身可能是人们的目标;而在“浙江村”,关系是不断变化和建构的,发展才是目标。
。“浙江村”的拉锯战让我们想起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当人们面对不利于自己的制度安排,而这种制度的合法修改权只掌握在国家手中时,他会怎么办呢?
我们曾关注到的策略是三种:表达、变通和退出。表达被认为是西方社会中的典型策略。包括辩论、游行、呼吁,乃至激烈的对抗,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团结成“压力集团”,使国家改变政策。显然,表达发生的前提是:国家与社会有明确的分野。变通则被认为是中国社会的特产。人们对某一政策心存不满,却并不叫喊,而是私下里找领导或政策执行者“商量”,使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改变。Hirschman(1970)提出了“退出”的概念,指当一个人对某种物品供给、组织或制度安排感到不满时,他就离开它。大量的退出使原有的制度安排不再能维持,从而导致资源分配及制度安排的调整。如果有关的制度、组织等涉及国家,那么退出也就可以成为改变行动者和国家的关系的策略。这种策略的先决条件是“有处可退”,得事先存在替代性的物品、组织与制度。
在和商场经理“拉关系”中,具体方法是有变化的。早期以“送东西”为主,而且所送礼物的价值越来越高。1992年一个经营户以一年76万的价格包租某营业厅不成,两天后却被另一个人以58万包了去,据说其差额大致相当于送礼数额的差别。送礼成为公开的经济制度。而1992年以后,送礼的重要性呈下降趋势。原来商场受贿的基础是它出租行为的“地下性”。在租金上形不成公开的比较和竞争,谁“塞”得多就把柜台给谁。1992年以后,商场基本获得经营自主权,承租人之间形成了公开的竞争,商场内部则层层承包。如果一个承租人以明显低于一般的提成比例租到柜台,马上能被察觉。而经理如果因为受贿接受销售业绩差的承租人,最后完不成承包任务,自己也只能“兜着走”。现在人们越来越强调拉关系要“两手硬”,不但要在物质上过硬,在感情上也要充分重视,要搞成“朋友”的关系。卢建发的经验之谈也说明了这一点。这种对外关系建设的努力是人们在80年代时所未曾有的。(1)
是和政府基层官员有紧密关系的商户,在行为上确实偏向于保守。用京温市场里的一些工商户的话说,“革命性不强”。原因大概有两点,一是他们解决问题的渠道比别的人多。二是多和官员打交道的人,似乎更意识到“和政府打官司是不可能打赢”的道理。但是到后来,特别是在1997年的事例中,几乎没有一个经营户认为他们要和政府“打官司”是“瞎忙”,只不过有人积极一些,有人安于跟从
我们也不能认为租赁关系就比买卖双方的关系要浅、要不稳定。市场的老板们固然没能在法律意义上获得城市里的土地所有权,而在事实上,租赁关系逼迫他们要结识更多的城里人,和更多的部门形成稳定关系
帮派在“浙江村”得以长期存在,并不在于它对维持社区生活有什么“功能”(像我们过去常用的解释那样),而在于它走进了一个自我循环的道路,它自己创造了自己的市场。比如万挺光被劫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去找自己能把握得住的帮派势力。正如一个温州干部所概括的那样:以黑吃黑,越吃越黑。
北京大红门的一位工商所领导也和我说:“我们基本上不和他们(指联络处)联系。他们刚成立的时候来找过我,但提出的一些想法都是怎么赚钱,不是从管理上考虑。这个我们没兴趣。……我们是北京的工商所啊,我们直接服从我们局的领导,不可能和他们有太多关系。”他所提到的“赚钱”,指的是联络处提出的,由联络处注册公司,由工商协调,给个体经营户挂靠,联络处和工商所从中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的办法。在温州的干部看来,这就是管理。我问工商所的领导:
“那您认为什么是比较合适的管理办法呢?”
“就要按国家的注册法规来嘛!”
“如果很难落实呢?”
“所以要清理。”
“对弈”策略要比“合同”策略更能激发人们的内部团结,而京温爱心小组的情况则相反。“合同”时,大家热情不低,而当要对话时,却形不成力量。这件事和1994年的罢市的不同在于,1994年的罢市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而且是一个突然的“事件”,大家可以一哄而起。而现在是要用一个组织的名义,和管理者进行理性协商,目的是要带来日后长期互动格局的变化。在后来的一个非正式场合,一直接管理“浙江村”有关事务的干部说:“搞什么爱心小组!这些人都是去公安局挂号。他们居然还要参与管理,想干什么?”万佳友的担心和他的看法是一致的。
7月1日,丰台区组织公安、工商、劳动等8个部门共500余人进驻时村,进行为时一周的调查,提交了关于“浙江村”的报告。报告的基调是否定的。为什么基层政府一边和“浙江村”存在事实上的合作,一边又要在报告上否定它呢?原因在于:(一)他们是各职能部门(即所谓“条块管理”中的“条”),特别是公安口(如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干部,和“块”上的基层政府或者基层管理机构(如村)不一样,他们得到的利益比“块”上的少得多。“浙江村”给当地老百姓带来的效益,“块”上的政府是看在眼里的,但“条”则不管。相反,该地的治安混乱、卫生条件差等等主要要由“条”来承担责任。地方基层管理机构(行政村或者“分公司”一类)和浙江人的合作,也使职能部门的很多管理职能无法落实。(二)就所得的利益而言,地方基层管理组织的利益往往是以介于非法和合法之间的手段得到的,比如出租地皮盖大院。但是“条”上的单位所得的利益具有更大的合法性。当时工商口也认为“浙江村”要严厉整顿,他们认为由大红门街道办事处所办的早市不接受工商的管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但再赶“浙江村”,也不可能把京温中心给端掉。所以“条”上的单位否定“浙江村”,并不直接危及它的利益。(三)“条”上的个别人得了好处,他们更不会公开提出要保护“浙江村”。他们主要从集中的几个人身上受惠,不会把这少数几个人和整个“浙江村”等同。而且为显示清白,越是这样的人,越要在这个时候高喊清理。最后,任何受命起草报告的政府单位,首先就要揣摩上级的基本意图。那个时候北京市委和市政府处于相对特殊的状态,“整治”的思路占上风。可以说,在还没有进行调查的时候就可以确定,这份报告不可能是正面肯定的。
代理制的基本安排是:(一)加工户和销售户之间是经销关系,价格由加工户定,但销售户的意见也有重要作用。加工户的基本原则是:不能让自己的代理商不赚钱。(二)在代理商和非代理商之间,加工户要首先照顾代理商的利益。比如说在销售旺季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要先把货给代理商,在价格上也要优惠。(三)代理商应该以销售这一品牌的服装为主,或者专卖一种产品。代理商做得越专,他将在加工户那里得到越大的优惠。这是因为,加工户希望通过这一办法,使自己的产品在该地区打出品牌,占领稳定的市场。四,代理商应该经常向加工户反馈信息。
从概念本身来看,“信任”是个主观性很强、个体性很强的词,指的是个体的心理状态,和“喜欢”“讨厌”等相似。从社会学的角度,它并不具有很大的分析潜力。
那么,生意人在强调“谈一笔成一笔”的时候,靠什么办法来减少自己的风险呢?很简单,一靠“事先想得细”,把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先想周全;二靠尽量地把握对方的“底细”,一旦出什么事情就可以“制”他。现实生活中的骗子所以还没有多到那个程度,也是因为人们事实上并不主要靠所谓“信任”来下判断,而是存在“制”你的办法。职业骗子要做的就是,一方面是让人们感觉到最后能“制”他,比方他留下电话;或者叫熟人来带路,让人感觉最后有人作保,而另一方面,又想办法逃脱人们“制”的手段。所以与其说骗子们是在骗取人们对他的信任,倒不如说是骗取被骗者对自己的“制服”能力的信任。
实际的锁住能力包含两个要素:一是方便地对对方进行监督,二是能及时调用一定的资源对对方加以制裁。如果在关系中再包含第三种要素:有可能以较小的代价给对方相对大的打击,那么锁住能力就更强了。越是关系近的人,越可“信任”,这不是没有道理的。首先,关系越近,你越能迅速地察觉对方的问题,风起青萍之末,就可通过种种“不伤面子”的办法来纠正他;其次,关系比较近,你有关系的人也往往和他有关系,那么你所调用的资源,不仅对你来说是比较方便,对他也刚好是有“杀伤力”的。这个“杀伤力”包括多种方式,不一定是Granovetter所说的“驱逐”。关系越近,可锁的能力也就越强。(2)我们感觉到的“信任”乃是它的表现
(一)亲友圈多的人,别人和他的系发生重叠的可能性就大,出了事,或者还没出事要做什么改动,能比较方便地找到中间人调解。(二)亲友圈大的人多少有点像大公司。人们觉得大公司比小公司更可信任,是因为大公司在社会上的“可见度”高,不要说欺诈,哪怕是你的言行举止稍有不妥,马上就有闲话。像张昌洪、刘世明对自己的要求确实是颇为严格的,刘世明和我评论村里的事情的时候经常说,“事情这么干怎么看得(看得,意思是能拿得出去给大家看,经得起公众评说)!”这也是一种“锁住”。
讲到这里,我想我们已经能比较容易地看出“系”和“圈子”的差别了。(一)“圈子”的概念往往强调内部成员的同质性,志同道合者才构成圈子,而“系”的成分则要多样。(二)圈子的内部结构是简单的,“平面性”是它的特征,它正要靠这种互相的平等、无拘束的往来而维持,而“系”则远要复杂。特别是在大人物的系里,不仅他们几个人内部会有一种不可言传的等级,特别是,他们各自原来的亲友跟着他们走,会形成多级的结构。(三)用库利的概念,圈子应该属于“初级群体”,在现代社会中,它的主要功能是感情沟通等;而“系”既不能说是初级群体,也不能说是次级群体。和次级群体相比,它没有正式的形式化的规则,它强调的是具体的人;但是和初级群体相比,它的内部关系又不是完全开放的,可以说,它是以初级群体的面目,在承担着很多次级群体的功能。总之,“系”的特征在于它是多种关系的综合,是具有社会建构能力的,即它在内部能衍生出新的关系,在外部能通过不同系的重叠生成更大社会单位。
越是聚合性强的社区,对外开放和辐射的程度却越高。
“聚合性”是个模糊的概念。我大致把它归结为三个指标:一是在社区内部人和人互动频次的高低和深度如何。也就是人们的互相依赖性如何;二是社区内部分工程度和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的高低;三是在主观意识上,有没有形成关于自己社区的较强的概念,和认同程度的高低。比如“浙江村”有自己的一套历史,和一些共同的故事,而在北京西北侧的“安徽村”,人们只觉得大家是临时“凑”在一起而已。这三个指标,涉及了人际互动、结构特征和主观意识三个层次,而且它都具有很强的可观察性,便于对不同的社区进行区分。所谓“开放性和辐射能力”,包括两点:一是其日常活动的半径有多长,二是社区和外部形成的关系的深度如何。比如长期合作的关系就比临时买卖交易的关系要深得多。
流动人口没有获得名义上的正式权利,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无所作为,他们也以自己的流动行为,特别是以“跨越边界”的特征,抓住了既有体制的弱点,与体制形成了互相制约甚至互相迫使的关系。
比如,我国行政体系的最大特征之一是其高度的地域化。北京不能管浙江的事,反过来,浙江如果对北京的什么事有所微词,不仅北京不高兴,中央也会认为不妥。不同地域的同级行政机构不能交叉,不同级别的行政机构一跨地域也就无所谓高低。北京要管温州的事情,温州可以完全不听;浙江省要管丰台区的事,丰台可以轻轻松松把意见打回去。难怪很多学者要提出“蜂窝化”“割裂化”来形容中国的地方经济和社会格局。在改革前,中国看似是高度一体化的,仔细一看,却是被分割成无数的“地域社会”的。在各个地方,大家追求“小而全大而全”,搞诸侯经济。生猪大战、羊毛大战、蚕茧大战、煤炭大战……都是这一格局的反映。户口制度也是行政系统地方化的典型代表。户口制度固然是限制了人们的自由的永久性迁移,但是人一旦流动,又马上超越了原来的管理体系
当我们把“浙江村”里的经营户和北京的个体户做比较时,我们会发现,“浙江村”里的经营户“长”得比北京的个体户要快得多,而且相当一批人达到北京个体户难以企及的地步。温州人早期所拥有的资源当然没有北京个体户多,但居然比北京的一般个体户干得好,这正是由于他们形成了自己的空间。而北京个体户则可能由于和原有体制有更多的联系,反而被抑制了发展。在当今中国,一个重要的新格局正在生成:“体制”更多的是在制约体制内的人,而在体制外的反而赢得更大自由。
人类学等社会科学的认识论基础,并不是建立在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能力之上的。而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主体间性”(如果我对这个概念没有理解错的话)的基础上的,最简单地说,就是“人和人是可以互相理解的”这一预设之上。“这个世界上最难以理解的事情是这个世界是可以被理解的”,而人和人是怎么可以互相理解的,也是同样具有魅力和挑战的问题。“人可以理解世界”这句话可以看作自然科学的出发点,“人可以理解人”可以作为人文思考的缘起